濮中医纪发〔2021〕2号
工作纪律“十不准”
各科室:
为贯彻落实医院能力作风建设和廉洁医院建设活动要求,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,维护良好工作秩序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工作纪律“十不准”:
1、不准迟到、早退、串岗、脱岗。
2、不准乱停乱放自行车、电动车和其它车辆。
3、不准聚众嬉闹、打架斗殴、制造谣传、挑拨是非。
4、不准上网淘宝购物玩游戏、看与工作无关的刊物和书籍、搞非组织性娱乐活动。
5、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及工作日中午饮酒。
6、不准衣帽不整、工作时间干私活或睡觉。
7、不准无故关闭通讯工具,以致联络不到,影响工作。
8、不准带小孩上班和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及工作场所。
9、不准无事生非、不服从安排、顶撞同事、消极怠工。
10、不准做损害医院形象和利益的事情。
全院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“十不准”。院纪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,对违犯者按照《员工奖惩细则》处罚,并将检查结果与评先评优相挂钩。对屡查屡犯者,或被上级部门明察暗访抓住通报的,院纪委将严肃追责问责。
中共濮阳市中医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1年11月4日